读书笔记作文
【推荐】读书笔记作文集锦7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书笔记吧。可是读书笔记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笔记作文7篇,欢迎大家分享。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我讨厌写读书笔记。读书笔记要摘录或妙句一句,或陌生词一个,或主要内容的句子……听听就让人心烦意乱。
有时候,我觉得写读书笔记是一件烦心、困难、无聊的事。尤其是星期天晚上,想着明天要上课,读书笔记都还没有写好,妈妈又要唠叨,若是写不好还要被吴老师批评。真是糟心的事情。那个时候,我就恨不得地上裂一条缝,钻进去躲在里面永远不出来。
不过,我现在改变了心思。每次写读书笔记时,我总会在书上先划好要抄的句子,然后再抄到多功能本上。多功能本是我们班记读书笔记的本子。每天坚持写读书笔记,慢慢地就习惯了。
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写读书笔记有很多好处:它让我记住了更多的词汇并且弄明白很多原来不理解的词语,知道了什么是好词好句,积累的妙句也越来越多,还对书的内容记忆更加深刻。一本看过很久的书我都还能记起书中的内容,真是太棒了!
现在我听到要写读书笔记的作业时再也不会心烦了。在家写读书笔记时,我是一边哼着歌一边写读书笔记,脸上还露出欢乐的笑容呢!
我再也不讨厌写读书笔记了,我已经慢慢喜欢上它了!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我感觉兔子坡上的小巧齐和它的老爸老妈都是不一样的性格。
小巧齐是一个又可爱、又顽皮的一只小兔子。而老爸老妈呢,都是一样的。
这就是我的读后感了。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格林童话》该书是通过“寓教于故事”的形式,让读者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懂得道理,汲取到健康成长的丰富“营养” 。并且,通过寓言故事,教懂读者一些课本上未能学到的道理。教会读者分辨善恶、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做人不能懒散、智慧是进步的阶梯、遇到危险要冷静……等做人、待人的道理。
在这本书中翱翔,犹如采撷最丰硕的花果,吮吸最甜美的甘露,来滋养自己,丰富自己,提高自己。
这本书教会我很多道理,每个道理让我铭记在心。格林童话有好多册,每册都很好看。虽然我们书本上的知识重要。可是,读最有价值的书,做最有用的人。每本书都有它的道理。
在茫茫书海中,你可能不知如何选择。往往选择童话、名著更好。只是在开始读的时候,你看不懂或者没兴趣再读下去,就不要勉强,一定要选择自己口味。
我不能预知未来,但想到只要活着,只要眼睛还足够视力,只要心灵充满还期待,那无数好书奇书等着你看过来,它们随时可能让你的世界为之焕然一新,这就是足够幸福的事情。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在前几天,我看完了曹文轩叔叔写的一本书—《青铜葵花》。《青铜葵花》这本书,是一个有喜有悲、感人的故事。我细细地品味了这本书,从中受益多多。
《青铜葵花》记叙了一个贫穷家庭的生活故事。青铜葵花他们虽然生活艰苦,却十分幸福、快乐。最后,葵花回到了城市,离开了青铜。葵花是一个十分善良天真的女孩,让人怜悯。而青铜是一个坚强的男孩,保护着娇小的葵花。在青铜粗壮的外表下,有着一颗细腻的心,他心灵手巧,做冰项链给葵花。他保护葵花,有人欺负葵花,他宁愿自己挨打也不让葵花被连累。青铜很坚强。
这一家人历尽坎坷,但,他们很快乐。他们的这种坚强,使那些一遇到困难就退缩的人万分懊悔。坚强是一个人成功的必备品质,失去了坚强,就是失去了奋斗的意志,自然会失败。看完这本书后,我常常在思考一个问题,坚强到底应该是怎样呢?
在学习中,不会因为一点小挫折而放弃,我想这就是坚强;在生活中,不会因为一点小打击而气馁,我想这就是坚强。坚强到底是什么?就是不管面对多差的处境,也要一直走下去!我想,这就是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吧!
读书笔记作文 篇5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书,书名是《外号像颗怪味豆》,《外号像颗怪味豆》读书笔记600字。
刚开始我对这本书并不是多么感兴趣,可是看了几页后我就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这本书中的两个故事是围绕某学校初中一年级一个班级里不同性格的两个女孩来写的。
第一个故事的主人公名字叫陈佳佳,她是一个性格自卑,不爱劳动,体形肥胖的女孩子,同学们给她起了一大堆外号:肥肥,肥妹,除减减…… 班里很多男生欺负她,或者骂她,可是她却无力反抗,而且她的学习也不好,经常被老师批评,读书笔记大全《《外号像颗怪味豆》读书笔记600字》。在家里妈妈为了让她减肥,严格控制她的饮食;为了增加她的数学细胞,妈妈去儿童培训中心给她报名学单簧管。开始的时候她并不喜欢,后来他们班要参加大合唱比赛让她伴奏,结果她的演奏得到了老师和全体同学的赞赏,并且和班里最强的“女生四人组”和好了,从那以后她开始学着理解别人和宽容别人,终于找回了自信和友谊。
第二个故事的主人公叫胡晶晶,是班里“女生四人组”成员之一,她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因为戴着眼镜和牙套,所以同学们给她起外号叫“四眼钢牙妹” 。胡晶晶的妈妈喜欢带她去参加朋友聚会,在一次聚会上,她认识了邻班的一个男生,她的麻烦也开始了,好朋友怀疑她,邻班的同学给她造谣,她都伤心的哭了,不过经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一切又恢复了正常,就像胡晶晶自己说的“这就是成长的痕迹”。
我喜欢阳光姐姐写的这本书,更喜欢书中的两个主人公。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要想有朋友,要想得到别人的尊敬和喜欢,就要有一颗宽容之心,要学会理解别人,包容别人,改正自己的缺点,还要有一颗积极进取的心。
读书笔记作文 篇6
还记得,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初二。当时,从同学那把这本书借回来时的心情已记不得了。只记得,那是一本厚厚的书,封面是红色的。那个年纪的我,囫囵吞枣般地看完整本书,留在记忆之中的,能够清晰地回想起来的情节,不是宝黛初见,不是黛玉葬花,也不是黛玉之死,而是宝玉疯癫后在太虚幻境的神游。为什么偏偏会对这段情节记得这么清楚?或许那个年纪的我,多多少少是对一些有关神话的故事比较感兴趣的,因此也记得特别深刻。
鲁迅先生曾对《红楼梦》有过这样的评价:“经学家看到《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到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每个人看《红楼梦》都会从中看到不一样的东西,初中的我从《红楼梦》看到了神话色彩,现在的我再一次重读《红楼梦》,却从中看到了生活在封建时代的女性悲哀。
《红楼梦》可以说是一部讲女性的人情小说,里面描写了众多个性十分鲜明的女性,都隐喻出了封建旧时代的女性悲哀。在我看来,林黛玉和薛宝钗是作者曹雪芹精心刻画出的代表处在封建时代中身为女性的个体悲哀。就如林黛玉,在这本书中,最让人感慨的莫过于是她和宝玉的木石前盟了。宝玉和黛玉从小一起长大,两人情投意合,本以为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然而那个叫做“封建旧社会”的刽子手却把这一段美好的`情缘砍得干干净净。最为讽刺的一幕,便是黛玉病死于大观园之中。黛玉临死之时,一边无限风光喜庆,全贾府上下都为宝玉的婚事感到开开心心。而另一边却凄凉无比,只有两三个丫环陪伴在侧。我想,黛玉死时,内心应该是无限的辛酸和悲凉。一方面,平日里疼爱自己的祖母和姐妹们都没来看自己,那么这种疼爱又算什么呢?另一方面,这辛酸和悲凉中又有对宝玉的怨和爱。就用现今流行的话来说,自己最爱的人娶的并不是我,而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黛玉而言,这是多么的悲哀啊。黛玉临死之前说了一句话“宝玉,宝玉,你好……”还未说完,便已魂断大观园。或许,这句话里面包含了对宝玉的怨恨,但我想更多是对宝玉依旧处在封建旧社会不得解脱的同情和怜惜吧。当宝玉清醒过来的那一日,这该多么的痛苦。我想,如果时代允许,黛玉会更向往《庄子》中所讲的“相濡以沫,倒不如相忘于江湖”的爱情,而不是一个香消玉殒,一个疯癫娶妻的悲惨结局。
如果说黛玉是一个反抗封建旧社会下的悲哀,那么宝钗则是维护封建旧社会下的悲哀。宝钗从小就接受封建伦理道德规范如“三从四德”及封建文化意识的影响,她在贾府的一举一动都是小心翼翼的,从未逾越过规矩一步。然而最能体现宝钗作为女性的悲哀,就是她与宝玉那段无爱的婚姻。纵观全书,可以看出宝钗其实对宝玉根本就没有任何爱慕之情,之所以嫁给宝玉,也是因为父母之命。而更可悲的是,宝钗婚姻的最初目的,是给宝玉冲喜。我想除了宝钗的母亲是希望宝钗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其他人其实最希望的是宝玉能因此而好起来。甚至到最后,她就像李纨一样为“婚姻”守寡一生,实在是可悲!而造成宝钗这种悲剧的原因,还是因为封建旧社会伦理道德的残害。黛玉以死为代价脱离了所有的痛苦,而宝钗却只能任由封建旧社会的残害,一点一点地割掉她生命中的美好。
小说的最后,空空道士将一块石头交给了一个姓贾名雨村的人,让他把故事流传下去,而《红楼梦》的开头又是从贾雨村开始叙说。这就像人们所说的“人生如戏,戏如人生”那样,那些大观园里的女子就像是一场梦,一个体现女性悲哀的梦,一场关于红楼的梦。正如书中末尾所说:“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读书笔记作文 篇7
这个城市压抑了很久,阴霾统治着这片天空,厚重的爆米花机玻璃后传过一声鸟鸣,却映不出飞鸟的影子。水泥森林作为这个城市的基调,用吱唔的呻吟敷衍每个人发自内心的疑问。
爆米花机里,我看见他用一种很疑惑的眼神看着我,与其它等待的人有所不同,从里面掠过一丝惊恐。他盯着“没有压力我才懒得开花呢!”这句广告语看了良久,付了钱,拿着这个装有我的袋子,匆匆跑了。穿梭在水泥森林间,他跑得很快,影子被拖得很长。“咚咚”的脚步声听的出他在追赶些什么,同时也有什么在追赶着他。
这座城市真的很压抑。
他冲进了他的房间,里面闷热异常,就像一个爆米花机,而其中的他,就是一颗原生的玉米。他一定会炸开成为一种形状。但这个形状是人家替他设计好的。他追寻良久,钻入人家替他设计好的套子里。他是一粒原生的玉米,一粒可怜的玉米。
他埋头处理那些作业。昏暗的灯光下,看得到他额头渗出的汗水。停笔,拿起我们中的一颗,享受舌尖滑过的一丝甜味。随即又低头写起东西,然后再拿。重复着这个动作,流水线一般,机器人一般。他的眉头是紧锁的。一粒可怜的玉米。
厚重的玻璃后传过一阵鸟鸣,却映不出飞鸟的影子。
他用他那双空洞的眼睛,像两个深深的黄鳝洞,但里面好像确实有一点点的光。他一直盯着我,后来才发现他睡着了。
又是急匆匆的脚步声,开门声,翻书声。当他的笔划到“快乐”时,停住了。
“什么牌子的破进口水笔!?”
他索性不做了,盯着我看。他伸手,抓住一颗放入嘴巴,再伸手,抓住。动作快了很多,但仍是如此机械。他拿住了我,盯着我看。我看见他用一种很疑惑的眼神看着我,与昨天所看见的不同,里面掠过一丝无奈。他举起手,将我扔出窗外。
飞翔中,看清这个水泥的世界,蜘蛛网状的马路,川流不息的车辆。
又一个背着大书包的他,用同样疑惑的眼神看着我,从里面掠过一丝慌张。他便匆匆过马路了。
厚重的云朵后传过一阵鸟鸣,却映不出飞鸟的影子。
确实,这个城市压抑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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